太阳集团app首页本科生科研培訓的實施辦法(2005年8月)

發布人:網站管理員 發布日期:2020-07-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科生科研計劃是增強學生創新實踐能力的重要措施。為加強學生科研培訓的規範化管理和質量監控,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實施本科生科研計劃的宗旨是在本科教學中營造濃厚的學術科研氛圍,為廣大本科生創造早期參與科學研究的機會,促進本科生創新思維、科研能力和實踐技能的培養。

第三條 太阳集团app首页本科生科研計劃資助工作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在專家評審的基礎上擇優立項。

第四條 為保證本科生科研項目順利實施,采取目标管理和過程管理相結合的方式。

 

第二章 立項資助條件

 

第五條 立項資助對象是學有餘力,具備初步的科研和動手能力,且在學術科研方面有較大興趣的本科生,原則上要求以本科二、三年級的學生為主。上一年度學生科研項目未結題者不得繼續申報新的課題。

第六條 立項資助的研究項目必須有一定的理論意義和學術思想,立論依據較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術路線可行,一般在半年或一年内可望取得研究結果或論文。

第七條 立項資助項目可來源于指導教師主持的研究項目子課題或學生自行設計的科研項目。研究内容可涉及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等領域,提倡發揮綜合性大學學科資源共享優勢,跨學科、跨校區開展合作研究。

第八條 立項資助項目應為能由學生獨立完成的項目,不含學生的課程設計(論文)、畢業設計(論文)等,其主要構思,設計或制作由學生在專門教師的指導下獨立進行并在實驗條件方面得到指導教師的大力支持。

 

第三章 項目申報及評審

 

第九條 太阳集团app首页本科生科研計劃項目原則上每年申報一次,每次申請由教務處發出通知之日起開始受理。

第十條 項目申報及評審程序是:
1、申請人按要求認真填寫《太阳集团app首页學生科研計劃資助申請表》(一式二份),送指導教師和學生所在學院審核。
2、指導教師和學院應對申請項目内容的真實性、實現研究方案的可能性及經費核算,能否為學生科研計劃項目實施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和時間等提出意見。
3、教務處組織專家評審後确定并公布立項項目。

 

第四章 資助經費及其使用

 

第十一條 由學校本科生科研專項經費對學生科研項目進行資助。

第十二條 批準立項的項目經費由項目負責人掌握,專款專用,主要用于課題的資料費、調研費、實驗費等必要開支。原則上不得從本經費中支出勞務費、咨詢費。

第十三條 申領要求:
1、報銷憑據一律應為正式發票收據不予報銷;
2、相關發票必須由項目指導教師、參與者簽字,并經教務處審核後方可到财務處報銷;
3、所有發票總金額不得超過資助總額;
4、原則上要求每項課題一次性完成報帳工作。

 

第五章 項目實施的過程管理

 

第十四條 教務處将對學生科研計劃項目給予全程關注,受資助項目應依計劃提交項目計劃執行情況簡表。

第十五條 以科研項目為單位,實行開放式的導師負責制,由導師根據不同層次的目标要求,在查閱文獻、實驗設計、實驗操作、結果分析、論文撰寫及與答辯等方面對學生進行訓練。

第十六條 受資助項目如因實際困難不能按期完成者,經教務處同意後,可适當延期,但延期最多不超過六個月。研究項目由于一些不可克服的原因而終止研究,應由項目負責人寫出項目終止報告,并交回剩餘研究資金。

第十七條 凡執行不力,無故延期又無具體改進措施或經費使用不當的計劃項目,教務處将責令項目主持人停止使用課題研究經費,并視情節輕重收回部分或全部學生科研計劃資金。

 

第六章 項目結題和成果提交

 

第十八條 項目負責人應在項目研究完成後填寫并提交結題申請書。

第十九條 準予結題的研究項目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按計劃完成研究工作;
2、取得預期的研究成果,并提交相應材料(包括研究報告或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及其他相關附件。

 

第七章 效果評價及獎勵措施

 

第二十條 對按計劃完成科研計劃項目,且研究成果以論文形式在正式期刊上公開發表或參與大學生科技競賽獲獎的本科生,可由院系審定後申請獎勵1—4個學分,經教務處審核批準,記入學籍檔案。

第二十一條 根據學院意見可對指導教師認定适當的教學工作量。

 

第八章 成果展示和經驗交流

 

第二十二條 學校通過校園網、論文報告會等形式進行學生科研培訓計劃的經驗交流。

第二十三條 學校編印出版本科生科研成果集,促進優秀成果的展示與推廣應用。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暫行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