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app首页化學實驗教學中心--實驗室安全衛生守則

發布人:網站管理員 發布日期:2020-07-13

第一條 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切實加強消防安全意識,熟悉本實驗室煤氣、電源和水掣總開關位置,熟悉滅火器材(滅火筒、滅火藥粉、防火砂和麻包等)及各種鋼瓶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不熟悉者不準做實驗。

第二條 每次實驗,必須預先了解所用藥品和儀器的性能,切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防止化學反應及實驗操作過程發生着火和爆炸。

第三條 萬一出現意外事故要及時報警(火警電話外線:119)和通知學院有關負責人。師生應通力排除搶救,事後要作書面報告。

第四條 要嚴格執行學校、學院規定的易燃、易爆和劇毒危險等藥品的管理制度。要經常保持儀器和實驗室整齊、清潔、幹爽。

第五條 下班時要注意關閉門窗和煤氣、水電開關。

第六條 寒暑假和法定節日進入實驗室加班,須預先經實驗室主任同意後報院辦公室備案。

第七條 禁止在實驗室吸煙。不得在實驗室煮吃食物、打牌、下棋、聊天、打鬧、唱歌和開收音機,以保證注意力集中,保持實驗室的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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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二年六月三日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