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app首页化學實驗教學中心---關于實驗室報廢物質的處理辦法

發布人:網站管理員 發布日期:2020-07-13

為進一步規範實驗室的管理,防止國家資産的流失;增強防範意識,确保實驗室的安全, 根據學校有關報廢物質處理規定的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訂實驗室廢舊儀器設備、報廢化學試劑等報廢物質的處理辦法如下:

 

一、對需報廢的儀器(包括低值儀器),有關責任人應先填寫《太阳集团app首页儀器設備報廢表》,上報學校審核後,由學校統一回收。

 

二、學校不再回收的廢舊儀器及實驗室裝修所清理出來的電閘、電線等公共财物,有關責任人須報學院辦公室。由學院辦公室安排有關人員檢查回收,不允許經辦人私自請外人到實驗室收購。

 

三、報廢化學試劑的處理:已報廢的化學試劑要先進行分類(按劇毒品、固體、液體、沒有标簽的進行分類)、裝箱,填寫化學試劑報廢清單,然後集中送到學校危險品倉庫。不允許亂倒亂丢已報廢的化學試劑及空試劑瓶。

 

四、學校危險品倉庫收集報廢化學試劑的時間為:每周星期五。

 

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

二OO三年三月六日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