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實驗室管理制度
一、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1、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規範中心實驗室儀器設備的使用和維護的方式及措施,以确保發揮儀器設備的效益以及實驗室的正常運轉。
2、本制度的适用範圍為涉及實驗室擁有的所有儀器和設備的使用、管理、維護的管理行為。
3、在發生本制度沒有明确,而涉及儀器、設備的所有行為時,解釋、執行權在實驗室。
4、為保證大型儀器設備的完好率和充分發揮效能,應統一管理集中使用。
5、實驗室儀器、設備逐步對學院内教師、研究生開放。
6、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計量法的有關規定,對使用的儀器設備應定期檢定。
7、各種儀器設備必須建立專人負責制,實行檔案管理制度,建檔建卡,做到技術檔案資料齊全、完整。
8、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方能上機操作,使用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9、儀器設備實行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事故,儀器負責人應立即報告管理部門,并寫出事故報告,各儀器的故障、維修、及解決過程均須記錄備案。
二、實驗室管理辦法
1、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的規章制度。
2、注意人身及設備的安全,做實驗時要有安全措施。
3、原版儀器、設備随機資料、軟件一律不外借。
4、實驗室開放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加班可預先提出申請。
5、實驗室的設備昂貴,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或使用實驗室中的任何設備。
6、因有些儀器設備必須有規定的預熱時間,故需使用設備的人員必須提前24小時預約登記,否則管理人員将不能保證做實驗的時間。
7、不得将與實驗無關人員帶入實驗室。
8、由于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的損壞,要追究使用人的責任直到賠償。
三、管理人員職責
1、應熟悉儀器、設備的使用方法及特性。
2、愛護儀器設備,正确使用,做好維護保養工作。定期對儀器、設備進行檢測,發現故障及時安排維修,提高設備完好率。
3、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标準操作規程操作儀器和進行檢測工作。
4、努力學習業務知識,提高技術水平。
5、認真負責做好檢測工作,力求減少質量差錯,杜絕質量事故,提高檢驗結果的準确性和可靠性。
6、負責對進入實驗室的申請作出安排調整。
7、指導使用者正确使用儀器。
8、保持實驗室的整齊清潔、防火、防盜,保證儀器設備安全。
9、保持實驗室的清潔衛生。實驗室内不得任意堆放雜物,廢物要及時清除,臨時有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齊。
10、做好儀器設備的管理工作,建立分類賬,做到賬物相符。
11、做好儀器設備的自檢工作。保證按期檢定。
四、實驗室安全制度
1、實驗室由專人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3、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
4、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安全處,嚴禁帶電作業。
6、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并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後要注意保護現場。
7、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隐瞞,應及時報告主管和保衛部門,并保護好現場。
8、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内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9、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10、實驗室内使用的空調設備、電熱設備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進行檢查。
11、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12、實驗室内不準吸煙和吃食物。
13、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境條件的規定。
14、下班前,實驗室人員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并确保關好。
15、與實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帶入實驗室。
五、實驗室的環境條件
1、辦公環境應與實驗環境分開,以确保良好實驗條件。
2、實驗室的高壓氣瓶應按要求存放, 保持良好的通風并避免陽光直射。
3、實驗室需要恒溫(20~25℃)、恒濕(相對濕度65~85%)無塵、無震動、通風良好,電源電壓變動應在±10%内,要求有足夠的負荷量。
4、實驗室通道、門口不能堆放任何雜物。
六、實驗室衛生制度
1、實驗人員上崗操作時,要穿戴好工作服、鞋、帽。
2、工作結束後,廢物要放入紙簍或廢物箱内,保持工作台整潔。
3、實驗室産生的工作廢液,應妥善處理。屬劇毒或強緻癌物質的,必須與保衛部取得聯系并統一處理,其他廢液(如:強酸或強堿廢液)應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OO二年十二月五日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