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實驗室安全規範

發布人:網站管理員 發布日期:2020-07-13

1、安全用水:水龍頭、尤其是易忘的冷凝水龍頭随用随關,下班時重點檢查一次;禁止在實驗室水槽和下水道排放強腐蝕和劇毒廢液;發現管道漏水,破裂等情況,必須及時采取措施和報修。

2、安全用電:實驗室用電線路規範化,不準擅自拆、拉。發現線路不通和漏電,必須及時報修;嚴禁超載;保證實驗室的電門便于開關;每天下班時,對經常使用的電器必須進行檢查。

3、安全使用明火:使用煤氣和酒精燈等明火,必須遠離易燃易爆物品,随用随關;學習消防安全基本知識,做到消防設施人人會用。

4、安全使用藥品:易燃易爆、強腐蝕藥劑,按類分檔保存,不與常規藥劑混同保存;劇毒藥品、貴重藥品和材料,專人專櫃保存領用時必須經實驗室主任審批,期終檢查一次。

5、安全使用門窗:實驗室門窗應該保持完整無損,謹防盜竊;每天下班時,最後一個離開的人員必須全面檢查。

6、安全使用通風櫥,防止毒氣散溢通風櫥的排風系統必須有效可靠,定期檢查。

7、實行安全責任制。

8、實驗室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到人,最後離開者做好安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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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二年十二月五日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