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方法

太阳集团1088vip貴重儀器設備共享平台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貴重儀器設備的合理配置,減少重複購置和資金浪費,規範貴重儀器設備資源的共享使用與管理,提高貴重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逐步建成布局合理、開放高效、隊伍穩定的貴重儀器設備開放服務共享平台(以下簡稱“共享平台”),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中的貴重儀器設備指學院“211工程”、“985工程”等項目購置,單台/套價值在10萬元人民币以上(含10萬元)的儀器設備;其它經費購置,單價在10萬元人民币以上(含10萬元),共享程度高,能提供60%以上的對外服務有效機時,經自願申請、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加入“共享平台”的儀器設備。

  第三條   “共享平台”按貴重儀器設備功能分類,鼓勵高、精、尖儀器設備面向全院服務。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太阳集团1088vip公共資源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學院資源管理委員會”)負責貴重儀器設備共享平台建設與管理的領導。

  第五條   “共享平台”實行學院資源管理委員會統籌下的專家負責制,積極創造專家與貴重儀器設備零距離接觸的條件,保證貴重儀器設備的專用性和共享性相結合。

  第六條  太阳集团1088vip中心實驗室(以下簡稱“學院中心實驗室”)負責“共享平台”建設與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建設與管理

  第七條  學院統籌考慮 “共享平台”的建設與管理經費,并将預留“211工程”和“985工程”專項經費用于“共享平台”建設。

  第八條 “共享平台”實行“統一領導、專管共用、開放共享”的原則。

  第九條  “共享平台”建立貴重儀器設備使用與管理崗位責任制。貴重儀器設備投入使用時,機組應制定貴重儀器設備管理規章制度(如操作規程,使用、維護規程,貴重儀器設備開放辦法等)。

  第十條  根據貴重儀器設備工作要求,“共享平台”實行24小時開機和開放服務,保證“共享平台”的開放度和貴重儀器設備的共用共享。

  第十一條  建立公共信息網絡平台,及時更新“共享平台”信息,實現數據網上傳輸,充分利用現代化手段對儀器設備實施科學化管理。

  第十二條  “共享平台”貴重儀器設備使用實行“持證上機制”,學院中心實驗室負責對使用人員進行操作培訓。

  第十三條  貴重儀器設備嚴格執行使用登記制度,使用者需預約登記,使用時在《貴重儀器設備使用收費登記卡》上填寫相關内容,使用完畢記錄儀器運行狀況,由貴重儀器管理人員簽字。

  第十四條  學院中心實驗室負責制定“共享平台”貴重儀器設備開放共享使用與管理細則。

  第十五條  學院中心實驗室負責填報年度使用效益情況報表。

  第十六條  學院中心實驗室負責貴重儀器設備的安全、保養及維護。

 

第四章  儀器設備管理人員

  第十七條  學院資源管理委員會根據貴重儀器設備的總量和工作量大小,合理設置儀器設備管理崗位。

  第十八條  學院資源管理委員會支持“共享平台”貴重儀器設備管理人員業務學習和技術培訓。

  第十九條  “共享平台”貴重儀器設備管理人員相對穩定,因工作需要調整變動時,須辦理儀器設備移交手續,并經學院資源管理委員會主任同意後,才能調離崗位。

 

第五章 服務收費

  第二十條  “共享平台”貴重儀器設備以成本補償、不盈利為原則,依據貴重儀器設備運行的水、電、實驗耗材、人工等費用,并參照校内外同類儀器設備收費情況制定收費标準,經學院資源管理委員會讨論,報學校審批。

  第二十一條  學院中心實驗室負責“共享平台”貴重儀器設備(含其它經費購置儀器設備共享期間内)服務費的管理,嚴格執行服務收費制度及運行費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對收取的測試服務費,按學校基金分配政策執行。學校返回學院的經費,學院将按一定比例提取學院管理費。提取原則為有利于學院發展。有利于儀器使用維護發展,有利于調動人員工作積極性。具體提成比例根據課題組情況另訂。

 

第六章 考核與評估

  第二十三條  學院資源管理委員會負責對“共享平台”貴重儀器設備共享的考核與檢查。

  第二十四條  “共享平台”貴重儀器設備的考核主要從年度使用機時、樣品數、對外服務收入、服務質量和服務态度等方面,采用定量計算和用戶評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第二十五條  學院中心實驗室負責制定“共享平台”貴重儀器設備共享的考核細則。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太阳集团1088vip公共資源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