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方法
太阳集团1088vip貴重儀器設備共享平台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貴重儀器設備的合理配置,減少重複購置和資金浪費,規範貴重儀器設備資源的共享使用與管理,提高貴重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逐步建成布局合理、開放高效、隊伍穩定的貴重儀器設備開放服務共享平台(以下簡稱“共享平台”),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中的貴重儀器設備指學院“211工程”、“985工程”等項目購置,單台/套價值在10萬元人民币以上(含10萬元)的儀器設備;其它經費購置,單價在10萬元人民币以上(含10萬元),共享程度高,能提供60%以上的對外服務有效機時,經自願申請、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加入“共享平台”的儀器設備。
第三條 “共享平台”按貴重儀器設備功能分類,鼓勵高、精、尖儀器設備面向全院服務。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太阳集团1088vip公共資源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學院資源管理委員會”)負責貴重儀器設備共享平台建設與管理的領導。
第五條 “共享平台”實行學院資源管理委員會統籌下的專家負責制,積極創造專家與貴重儀器設備零距離接觸的條件,保證貴重儀器設備的專用性和共享性相結合。
第六條 太阳集团1088vip中心實驗室(以下簡稱“學院中心實驗室”)負責“共享平台”建設與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建設與管理
第七條 學院統籌考慮 “共享平台”的建設與管理經費,并将預留“211工程”和“985工程”專項經費用于“共享平台”建設。
第八條 “共享平台”實行“統一領導、專管共用、開放共享”的原則。
第九條 “共享平台”建立貴重儀器設備使用與管理崗位責任制。貴重儀器設備投入使用時,機組應制定貴重儀器設備管理規章制度(如操作規程,使用、維護規程,貴重儀器設備開放辦法等)。
第十條 根據貴重儀器設備工作要求,“共享平台”實行24小時開機和開放服務,保證“共享平台”的開放度和貴重儀器設備的共用共享。
第十一條 建立公共信息網絡平台,及時更新“共享平台”信息,實現數據網上傳輸,充分利用現代化手段對儀器設備實施科學化管理。
第十二條 “共享平台”貴重儀器設備使用實行“持證上機制”,學院中心實驗室負責對使用人員進行操作培訓。
第十三條 貴重儀器設備嚴格執行使用登記制度,使用者需預約登記,使用時在《貴重儀器設備使用收費登記卡》上填寫相關内容,使用完畢記錄儀器運行狀況,由貴重儀器管理人員簽字。
第十四條 學院中心實驗室負責制定“共享平台”貴重儀器設備開放共享使用與管理細則。
第十五條 學院中心實驗室負責填報年度使用效益情況報表。
第十六條 學院中心實驗室負責貴重儀器設備的安全、保養及維護。
第四章 儀器設備管理人員
第十七條 學院資源管理委員會根據貴重儀器設備的總量和工作量大小,合理設置儀器設備管理崗位。
第十八條 學院資源管理委員會支持“共享平台”貴重儀器設備管理人員業務學習和技術培訓。
第十九條 “共享平台”貴重儀器設備管理人員相對穩定,因工作需要調整變動時,須辦理儀器設備移交手續,并經學院資源管理委員會主任同意後,才能調離崗位。
第五章 服務收費
第二十條 “共享平台”貴重儀器設備以成本補償、不盈利為原則,依據貴重儀器設備運行的水、電、實驗耗材、人工等費用,并參照校内外同類儀器設備收費情況制定收費标準,經學院資源管理委員會讨論,報學校審批。
第二十一條 學院中心實驗室負責“共享平台”貴重儀器設備(含其它經費購置儀器設備共享期間内)服務費的管理,嚴格執行服務收費制度及運行費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對收取的測試服務費,按學校基金分配政策執行。學校返回學院的經費,學院将按一定比例提取學院管理費。提取原則為有利于學院發展。有利于儀器使用維護發展,有利于調動人員工作積極性。具體提成比例根據課題組情況另訂。
第六章 考核與評估
第二十三條 學院資源管理委員會負責對“共享平台”貴重儀器設備共享的考核與檢查。
第二十四條 “共享平台”貴重儀器設備的考核主要從年度使用機時、樣品數、對外服務收入、服務質量和服務态度等方面,采用定量計算和用戶評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第二十五條 學院中心實驗室負責制定“共享平台”貴重儀器設備共享的考核細則。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太阳集团1088vip公共資源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