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高速鐵路基礎研究聯合基金”項目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各有關單位: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于2011427共同設立了“高速鐵路基礎研究聯合基金”(以下簡稱高鐵聯合基金)。現高鐵聯合基金2011年度項目指南已公布(見附件)。

  高鐵聯合基金旨在發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導向和協調作用,促進産學研結合,吸引和調動社會科技資源開展以我國高速鐵路發展為背景的相關領域基礎研究工作,推動我國鐵路行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

  本聯合基金面向全國,重點資助高速列車和鐵路工程技術領域的基礎理論研究。

  一、申請條件

  本聯合基金以“培育項目”和“重點支持項目”兩種方式予以資助。

  (一)聯合基金“培育項目”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曆;

  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

  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的人員不得申請聯合基金“培育項目”,但在職人員經過導師同意可以通過其受聘依托單位申請。

  (二)聯合基金“重點支持項目”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曆;

  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正在博士後工作站内從事研究、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第十條第二款所列的科學技術人員不得申請。

  二、限項規定

  1.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或參與申請本聯合基金項目與正在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以下類型項目總數合計限為3項: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指導專家組調研項目)、聯合基金項目(指同一名稱聯合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優秀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專項項目,以及資助期限超過1年的委主任基金項目、科學部主任基金項目等。

  已經達到3項的,不得申請或參與申請本聯合基金項目。

  處于評審階段(自然科學基金委做出資助與否決定之前)的申請,計入以上3項數量限制範圍。

  2. 申請人(不含參與者)同年隻能申請1項本聯合基金項目。

  三、申請注意事項

  1. 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本通告和高鐵聯合基金2011年度項目指南,不符合通告和項目指南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

  2. 申請人請登陸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下載中心下載2011年版本申請書(以前版本均不接收)。

  3. 申請人應當是申請聯合基金“培育項目”或“重點支持項目”的實際負責人,限為1人。參與者與申請人不是同一單位的,參與者所在單位視為合作研究單位,合作研究單位的數量不得超過2個。

  4. 申請書的報告正文應當按照聯合基金“培育項目”或“重點支持項目”申請書撰寫提綱撰寫。

“培育項目”資助期限為3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121-201412月”;“重點支持項目”資助期限為4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121-201512月”。

5. 本次公布的高鐵聯合基金申請書由工程與材料科學部負責受理。

6. 課題申請書的電子版及紙質版一式二份請于92報送科技處,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高鐵聯合基金2011年度項目指南

 

聯 系 人:科技處基礎科  羅夢娜、劉鋒

聯系電話:020-8411159513533696996

聯系郵箱:luomn@mail.sysu.edu.cn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