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學生會工作制度
為了進一步完善學生會規章制度,加強學生會工作紀律的明确性,協調各部門的關系,提高辦事效率,促進學生會日常工作的開展,特對會議做如下規定:
(一)學生會會議分為常委及部長會議,部門會議和全體會議等。
(二)主席常委部長會議星期五晚上召開,讨論學生會近期工作方向,了解各部門工作動态,安排新的工作任務。部門會議由部長召集,布置工作,讨論如何執行常委部長會議的決定及展開本部門的工作等。全體會議為不定期會議,遇學生會統一進行的重大活動及活動總結等情況下召開。
(三)工作例會每兩周一次,于星期五下午舉行,由常委及各部長,大一各副部長出席,主要目的在于了解各方面動态,安排近期工作,對各部門工作進行總結,以恰當形式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融洽成員之間的關系。做到求同存異,努力建立集體主義氛圍。
(四)會議準時召開,具體考勤細則如下:
1、各種會議均須記錄并在考勤表内簽到。
2、有事無正當理由不到會者,視無故缺席,累計滿三次者,将由主席助理記錄在案,并提出警告。滿五次者,無論任何理由,則由上報常委會,經常委會審議視其自動退出。
3、如因事實在不能到會者,須提前至少一天向常委會或部門主要負責人提交請假條,口頭請假無效。請假次數超過六次者,将由常委會審議,将其除名。
4、與會者遲到15分鐘,視其無故缺席,但允許事後(在一天之内)向常委會及所屬部門主要負責人補假。
(五)無特殊情況,會議時間一般不得超過1小時。
(六)每次會議必須有會議記錄,會議記錄須送秘書處存檔。
(七)學生會舉行活動,無論活動屬于哪個部門,各部必須有不少于3人參加,參加人由各部門内部商定,無故缺席者當酌情處理。
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學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