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app首页研究生教育獎助金管理暫行辦法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0-09-08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關于培養創新性高級專門人才的戰略,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太阳集团app首页中大研院〔2007〕7号文件精神,我校從2007級研究生開始全面試行以研究生資助機制改革為主要内容的培養機制改革,設立“太阳集团app首页研究生教育獎助金”(以下簡稱獎助金),為加強對獎助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獎助金管理機構
學校設立“研究生教育獎助金管理辦公室”,挂靠研究生院管理處,負責有關獎助金的日常管理和協調工作。院系的研究生教育獎助金的管理工作與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合并進行。
二、獎助金的構成及資助對象
獎助金由學校通過統籌多種資源,包括學校專項投入資金以及導師的科研經費配套資金等構成。獎助金包括學費和生活津貼兩部分。
獎助金資助對象:非在職全日制攻讀學術型和醫學臨床學科研究生。獲得資助的研究生須履行導師“助研”工作或醫學臨床學科的住院醫師工作職責。
三、獎助金的類别和資助額度
獎助金分設碩士生獎助金和博士生獎助金兩類。獲資助的最長年限在本專業規定的基本修業年限内,即碩士研究生為二或三年,博士研究生為三年,直博生、碩博連讀生、提前攻博生為五年。
(一)碩士生獎助金
獲得獎助金的碩士研究生,學校全額資助當學年度學費和生活津貼,生活津貼标準為每月不低于400元。
(二)博士生獎助金
1.獲得獎助金的博士研究生,将獲得學校全額資助當學年度學費和生活津貼,生活津貼标準為一年級每月不低于600元,二至三年級每月不低于800元。
2.獲得獎助金的直博生,将獲得學校全額資助當學年度學費和生活津貼,生活津貼标準為一年級每月不低于600元,二至五年級每月不低于800元。
3.獲得獎助金的碩博連讀生,自入校後第二學年度取得碩博連讀資格開始,将獲得學校全額資助當學年度學費和生活津貼,生活津貼标準為第二、三學年每月不低于600元,第四、五學年每月不低于800元。
4.獲得獎助金的提前攻博生,在進入博士生培養階段後(入學後第三學年度),将獲得學校全額資助當學年度學費和生活津貼,生活津貼為第三學年每月不低于600元,第四、五學年每月不低于800元。
四、獎助金的申請和條件
(一)申請
獎助金實行一年一評的動态管理。第一學年度研究生獎助金的申請由考生在入學複試時提交,下一學年度研究生獎助金的申請在本學年度結束前兩周提交。
研究生教育獎助名額由學校統一下達。新生獎助名額在每年編制招生計劃時初次下達,,學校可在錄取階段根據各招生單位的生源和實際招生情況做出必要調整。在第二學年度,碩士生的獎助名額将有适度增加,各招生單位的增長規模由學校核定并下達。博士生第二學年度開始的獎助名額,以實際考核情況而定。
(二)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及學校規章制度,有良好的學風、醫德醫風,尊師重道,誠實守信,恪守學術道德。
2.第一學年度獎助金申請者入學考試初試、複試成績優良,綜合考核優秀。
3.從第二學年度開始,申請者前一學年度各門課程成績合格,較好的履行“助研”或住院醫師等工作職責,完成培養計劃所規定的内容,并通過考核。
(三)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不予資助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者;
2.在提交的申請資料中,提供不實信息或隐瞞不利信息者;
3.考試作弊者;
4.在學術研究中有作僞、抄襲、剽竊他人成果等違反學術道德行為者;
5.考核年度“助研”或住院醫師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6.考核年度有必修課程考試不合格者;
7.中期考核不通過者;
8.在科研或臨床工作中,違反工作程序,導緻損失或後果嚴重者;
9.其他違反校紀校規受紀律處分者;
10. 碩博連讀生在确定資格後、提前攻博生在進入博士生階段培養後,因個人原因申請轉為碩士生者;
11.超過本專業規定的基本修業年限者。
五、獎助金評審
(一)研究生新生的獎助金評審
校内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和導師按要求審核申請人的相關材料和綜合考核情況,在确定拟錄取名單時,根據學校下達的獎助指标,提出建議獎助名單,報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二)研究生的獎助金評審
學校在每年6月份核定各院系下一年度在讀研究生可獲獎助金人數,并通過獎助金管理辦公室下達到各院系。
1.校内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組成獎助金評審工作小組,在學校下達的獎助指标内,負責本單位在讀研究生的獎助金評審。評定結果須在本單位公示,并在8月初報送研究生教育獎助金管理辦公室。
2.獎助金管理辦公室在對各院系上報的評審材料進行複核後,報研究生院審批下達。
3.未能繼續獲得學校獎助金的申請者,将從下學年度開始停止享受獎助金,按其專業的學費标準繳納下一學年度學費,并不享受生活津貼。
4.對獎助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申請者,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單位直至校研究生教育獎助金管理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訴,受理單位應及時處理。
六、獎助金的日常管理
(一)獎助資金賬戶的管理
1.學校設立“太阳集团app首页研究生教育獎助金”賬戶,由校财務處統一管理。負責獎助資金的監管、劃撥、發放、審計等。
2.獎助金管理辦公室負責向财務部門提供每學年度發放獎助金生活津貼的研究生名單,發放标準,并負責每月向财務部門報送獎助金生活津貼發放變動通知。
3.有關導師應在科研經費帳戶預留足夠餘額,以便按時劃撥招生配套經費。校内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應在每年五月底前做好導師劃撥配套經費的帳戶彙總表,報送财務處和獎助金管理辦公室,由财務處統一劃撥,并将經費劃撥情況反饋相關研究生培養單位及獎助金管理辦公室。
(二)獎助金生活津貼發放管理
1.獎助金管理辦公室每月15日向财務處報送研究生獎助金生活津貼發放、修改通知書。财務處于每月21日發放至研究生個人銀行賬戶内。
2.獲得獎助金的研究生,在每學期辦理注冊手續後,學校即開始發放生活津貼。
3.已獲得獎助金的研究生,有以下情況者,學校将暫停發放獎助金生活津貼。當月15日前受理的,從當月起停發;當月16日後受理的,從下月開始停發。暫停領取生活津貼的研究生應在回校恢複學習當月到有關部門辦理續發生活津貼的手續。
(1)休學
(2)出國(出境)學習和研究時間超過一個月。4.獲準轉學院、轉導師的研究生,其當年的獎助金享受狀況不變。5.已獲得獎助金的研究生,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從查實之日起中止享受獎助金,并按标準繳納學費,繳費時間從中止之日起至本學年度結束的實際時間計算。
(1)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處罰者;
(2) 在申請資料中,提供不實信息或隐瞞不利信息者;
(3) 考試作弊或有抄襲、剽竊他人成果等違反學術道德行為者;
(4) 其他違反校紀校規受紀律處分者。
(5) 在科研或臨床工作中,違反工作程序,導緻損失或後果嚴重者;
6.碩博連讀生在确定資格後、提前攻博生在進入博士生階段培養後,因個人原因申請轉為碩士生者;自研究生院培養處批準之月起停發博士生标準生活津貼,也不再享受碩士生生活津貼,并按标準繳納學費,繳費時間從批準之日起至本學年度結束的實際時間計算。
七、其他
(一)享受獎助金的研究生,仍可參加各項優秀研究生的評選。其中參加“太阳集团app首页優秀研究生”評選并獲獎的,學校隻頒發榮譽證書,不再享受獎金。
(二) 享受獎助金的研究生不參加資助性的獎學金評選。
(三)各院系應依照本辦法制定适合本單位的研究生獎助金評審工作細則,報獎助金管理辦公室備案。
(四) 本辦法不适用于國家專項計劃招收的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及外國留學研究生。
(五) 本辦法從2007級開始執行,并由太阳集团app首页研究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