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app首页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關于學生降級試讀及退學處理程序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6-06-03
為嚴格執行學校相關規定、促進學生學習,根據學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一、文件依據
《太阳集团app首页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第三章第二十一條:一學年所修學分未達到相關專業培養方案安排的三分之二者,應給予降級試讀一年(畢業學年除外)的處理。試讀期内所修學分如少于相關專業培養方案安排的五分之四者,作退學處理。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隻能試讀一次。
二、處理流程
1、每學年秋季(9月底之前)教務員統計學生前一學年學分完成情況,确定需作降級試讀或退學處理的學生名單,并向學生發出處理通知書(附件2),同時将學生成績單和前一年學分完成情況統計表提供給學工部。
2、輔導員約談學生及家長。降級試讀學生書面列出試讀期間學分修讀計劃(附件3),家長簽署知情書(附件4)。
三、将降級試讀和退學材料上報教務處,由教務處正式發文。
附件:1、學生完成學分情況統計表
2、關于降級試讀的通知書
3、學分修讀計劃
4、家長知情書
降級試讀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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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