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學生應該辦理暫緩就業?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07-06-01
應該辦理暫緩就業的幾種情況:
1.截止到
2.就業協議已交給用人單位辦理簽約手續但在
3.就業管理系統中,畢業生本人、院系、就業指導中心均已确認通過但仍未收到用人單位人事主管部門接收函的同學,不能通過網上申請暫緩就業,請于
請各位畢業生登陸就業管理系統查閱就業協議備注欄是否有寫“缺接收函”或“欠接收函”字樣,如有,則屬于以上第三種情況,應該辦理暫緩就業。
如備注欄留空未顯示任何内容,則不需要辦理暫緩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