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為2008屆畢業生辦理暫緩就業等手續的通知
2008屆畢業生:
根據《太阳集团app首页2008年畢業生就業工作實施意見》的時間安排, 2008年5月26日 至 6月4日 為畢業生辦理暫緩就業,自主創業、回生源地、國内升學、出國留學登記等手續辦理時間。除已完成《就業協議書》辦理手續的畢業生外,需要辦理暫緩就業、自主創業、回生源地、國内升學、出國留學的畢業生,須在 2008年5月26日 至 6月1日 通過太阳集团app首页就業管理系統(http://202.116.65.110/employ/login_student.aspx)向學校提出相應的申請或登記,經就業指導中心确認後,按相關規定辦理手續。6月20日後,在已落實就業單位、升學、出國、回生源地等去向之間進行調整的,學校不再予以辦理。
個人已經在太阳集团app首页就業管理系統向學校提出暫緩就業相應申請的, 6月30日 到所在院系領取暫緩就業協議書并填寫相關内容。
已經簽約但就業協議由個人、院系确認後但仍未收到用人單位所屬地人事局接收證明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在管理系統上未經就業指導中心确認的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已經通過且正在辦理解約手續的畢業生,應辦理暫緩就業手續。上述各類畢業生無需網上申請,按本文附件規定的時間直接到各校區就業指導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對自己的畢業去向不作任何表示的,視為默認學校将其就業方案列回生源地。
請2008屆畢業生,按照規定的時間辦理。
附件:
1.申請暫緩就業手續辦理程序
2.自主創業及回生源地手續辦理程序
3.國内升學及出國留學手續辦理程序
就業指導中心
附件1
申請暫緩就業手續辦理程序
在學校上報就業方案時尚未落實就業單位又有就業要求的應屆畢業生,須在
已經簽約但就業協議由個人、院系确認後但仍未收到用人單位接收函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在管理系統上未經就業指導中心确認的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已經通過正在辦理解約手續的畢業生(此類畢業生不能進行網上申請)。不能進行網上申請的畢業生,按規定的時間直接到各校區就業指導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對自己的畢業去向不作任何表示的,視為默認學校将其就業方案列回生源地。
與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簽訂《暫緩就業協議書》,期限為二年。暫緩就業畢業生的戶口保留在學校,黨團組織關系保留在院系,檔案由學校檔案館統一轉至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并由其免費保管兩年。
2008年我校可以進行網上申請的畢業生暫緩就業辦理流程如下:
1、能夠進行網上申請的畢業生,
2、就業指導中心對暫緩就業學生在管理系統上進行審核。
3、就業指導中心将于
辦理取消暫緩就業手續。
不能夠進行網上申請暫緩就業的畢業生須按規定的時間憑協議書到各校區就業工作辦公室現場辦理暫緩就業手續,就業協議已經交給用人單位正在辦理簽約手續的,應出具用人單位的相關證明,方可領取暫緩就業協議書。
各校區辦理時間和地點:
南校區:
東校區:
北校區:
聯 系 人:
南校區:嶽 軍 陶 怡 84112080
東校區:陶 怡 李宜軍 84111791
北校區:嶽 軍 鄭西琳 87330240
畢業生應及時按規定的時間辦理暫緩就業手續,過期不予補辦。
附件2
自主創業及回生源地手續辦理程序
在就業系統内申請自主創業的畢業生,應已經辦理完創辦公司等工商注冊手續。學校可根據其本人的意願将其戶口、檔案遷回生源所在地或其本人指定托管人事關系的人才服務中心。
自主創業及自謀職業的同學,須在
對準備自主創業或自謀職業又不向學校表明具體去向的畢業生,視為同意學校将其就業方案列回生源地處理。
申請回生源地的同學,
附件3
國内升學及出國留學手續辦理程序
對于校内升學的畢業生,須在
對于校外升學的畢業生,在上述規定時間内,除填寫升學類型及個人聯系方式外,還應詳細填寫“學校名稱”、“檔案寄送地址”、“郵編”、“戶口遷移地址”四個字段的信息。否則,學校不能保證在規定的時間内将檔案戶口遷往錄取院校。
确定出國或去港、澳、台而不參加學校派遣就業的畢業生,畢業時學校将其戶口、檔案遷回生源所在地,或者畢業生本人直接聯系政府部門指定的專門服務機構托管人事關系。出國出境的畢業生,請如實填寫“檔案寄送地址”、“郵編”、“戶口遷移地址”三個字段的信息。已出國或已去港、澳、台的畢業生及已将就業方案列為出國但畢業後未能出國的畢業生,其戶口、檔案仍應遷回生源地,不能辦理暫緩就業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