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app首页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查與處理試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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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app首页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查與處理

試行辦法

 

第一條  為評估和監督我校博士、碩士學位論文質量,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于加強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保證和監督體系建設的意見》(學位20143号)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于印發〈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的通知》(學位20145号)的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我校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查有三種形式:教育部對博士學位論文的抽查、廣東省學位委員會受教育部委托對碩士學位論文的抽查、我校自行開展的博士學位論文抽查。

第三條  教育部抽查博士學位論文,每年進行一次,由教育部按照《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學位20145号)的要求組織實施。

第四條  廣東省學位委員會抽查碩士學位論文,每年進行一次,由廣東省教育廳按照《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學位20165号)的要求組織實施。

第五條  校内抽查博士學位論文,每年一次,由研究生院負責組織實施。

第六條  校内抽查博士學位論文範圍為上一學年度授予博士學位的論文,抽檢比例為10%左右,必要時可以适當提高抽查比例。根據我校涉密論文管理的規定,辦理涉密審批手續的論文,在保密期内暫不進行抽查,解密後全部列入抽查名單。

第七條  校内抽查博士論文分為随機抽查和監督抽查,随機抽查旨在評估博士論文質量,監督抽查旨在對可能影響論文質量的相關因素進行監督。按照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分别制定博士學位論文評議要素。

第八條  校内抽查博士學位論文每篇抽檢的學位論文送3位同行專家進行匿名評議,3位專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學位論文,認定為存在問題學位論文。3位專家中有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學位論文,再送2位同行專家進行複評,2位複評專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學位論文,認定為存在問題學位論文。

第九條  研究生院負責對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查結果和評審專家的評議意見進行分析,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彙報 ,并在一定範圍内公布。

第十條  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查結果用于但不限于下列範圍:

(一)博士生、碩士生培養質量的評估;

(二)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的評估;

(三)博士生、碩士生招生指标的核算依據;

(四)博士生導師、碩士生導師指導工作的評價依據;

(五)其他關于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監督和評價的依據。

第十一條  “存在問題學位論文的處理

被認定為存在問題學位論文,學校分管領導對作者導師進行誡勉談話,并按下列情況對培養單位和導師進行處理:

(一)教育部抽查認定為存在問題博士學位論文,從公布抽查結果後的下一年開始,連續兩年核減培養單位博士招生指标,每篇存在問題論文每年核減博士招生指标2個,該博士論文的指導教師暫停兩年招收博士研究生。

(二)廣東省教育廳抽查認定為存在問題碩士學位論文,從公布抽查結果後的下一年開始,連續兩年核減培養單位碩士招生指标,每篇存在問題論文每年核減碩士招生指标2個,該碩士論文的指導教師暫停兩年招收碩士研究生。

(三)校内抽查認定存在問題博士學位論文,從公布抽查結果後的下一年開始,連續兩年核減培養單位博士招生指标,每篇存在問題論文每年核減博士招生指标1個,該博士論文的指導教師暫停一年招收博士研究生。

(四)在各類抽查中重複被認定存在問題的學位論文,按各項結果處理進行累計。

(五)連讀兩年出現存在問題學位論文的情況,取消其論文指導教師的研究生導師資格。

第十二條  博士、碩士學位抽查結果不涉及已經授予的博士、碩士學位。

第十三條  在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查過程中,若發現論文中存在嚴重的學術不端行為,學校将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四條  港澳台研究生、外國留學研究生、國家專項計劃(任務)招收研究生的論文抽查結果處理,由研究生院報請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決定。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太阳集团app首页校長辦公室                      20165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