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app首页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查與處理試行辦法
太阳集团app首页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查與處理
試行辦法
第一條 為評估和監督我校博士、碩士學位論文質量,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于加強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保證和監督體系建設的意見》(學位〔2014〕3号)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于印發〈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的通知》(學位〔2014〕5号)的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我校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查有三種形式:教育部對博士學位論文的抽查、廣東省學位委員會受教育部委托對碩士學位論文的抽查、我校自行開展的博士學位論文抽查。
第三條 教育部抽查博士學位論文,每年進行一次,由教育部按照《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學位〔2014〕5号)的要求組織實施。
第四條 廣東省學位委員會抽查碩士學位論文,每年進行一次,由廣東省教育廳按照《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學位〔2016〕5号)的要求組織實施。
第五條 校内抽查博士學位論文,每年一次,由研究生院負責組織實施。
第六條 校内抽查博士學位論文範圍為上一學年度授予博士學位的論文,抽檢比例為10%左右,必要時可以适當提高抽查比例。根據我校涉密論文管理的規定,辦理涉密審批手續的論文,在保密期内暫不進行抽查,解密後全部列入抽查名單。
第七條 校内抽查博士論文分為随機抽查和監督抽查,随機抽查旨在評估博士論文質量,監督抽查旨在對可能影響論文質量的相關因素進行監督。按照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分别制定博士學位論文評議要素。
第八條 校内抽查博士學位論文每篇抽檢的學位論文送3位同行專家進行匿名評議,3位專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學位論文,認定為“存在問題”學位論文。3位專家中有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學位論文,再送2位同行專家進行複評,2位複評專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學位論文,認定為“存在問題”學位論文。
第九條 研究生院負責對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查結果和評審專家的評議意見進行分析,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彙報 ,并在一定範圍内公布。
第十條 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查結果用于但不限于下列範圍:
(一)博士生、碩士生培養質量的評估;
(二)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的評估;
(三)博士生、碩士生招生指标的核算依據;
(四)博士生導師、碩士生導師指導工作的評價依據;
(五)其他關于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監督和評價的依據。
第十一條 “存在問題”學位論文的處理
被認定為“存在問題”學位論文,學校分管領導對作者導師進行誡勉談話,并按下列情況對培養單位和導師進行處理:
(一)教育部抽查認定為“存在問題”博士學位論文,從公布抽查結果後的下一年開始,連續兩年核減培養單位博士招生指标,每篇“存在問題”論文每年核減博士招生指标2個,該博士論文的指導教師暫停兩年招收博士研究生。
(二)廣東省教育廳抽查認定為“存在問題”碩士學位論文,從公布抽查結果後的下一年開始,連續兩年核減培養單位碩士招生指标,每篇“存在問題”論文每年核減碩士招生指标2個,該碩士論文的指導教師暫停兩年招收碩士研究生。
(三)校内抽查認定“存在問題”博士學位論文,從公布抽查結果後的下一年開始,連續兩年核減培養單位博士招生指标,每篇“存在問題”論文每年核減博士招生指标1個,該博士論文的指導教師暫停一年招收博士研究生。
(四)在各類抽查中重複被認定“存在問題”的學位論文,按各項結果處理進行累計。
(五)連讀兩年出現“存在問題”學位論文的情況,取消其論文指導教師的研究生導師資格。
第十二條 博士、碩士學位抽查結果不涉及已經授予的博士、碩士學位。
第十三條 在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查過程中,若發現論文中存在嚴重的學術不端行為,學校将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四條 港澳台研究生、外國留學研究生、國家專項計劃(任務)招收研究生的論文抽查結果處理,由研究生院報請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決定。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太阳集团app首页校長辦公室 2016年5月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