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關于做好2015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學位推薦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關于做好2015屆優秀本科畢業生
免試攻讀研究生學位推薦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根據《太阳集团app首页關于做好2015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學位推薦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http://jwc.sysu.edu.cn/Item/8226.aspx)要求,我院現啟動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學位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及程序安排

  (一)5819:00在豐盛堂A101召開2011級本科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學位工作說明會并對推免政策做詳細解釋。

  (二)512日前,2011級申請免試攻讀研究生的同學查詢個人成績(見附件3、附件4,電子版和書面版材料一起提交學工部李希娥老師處。其中附件1、附件2電子版材料以“學号+姓名+表格名稱”命名,郵件主題以“學号+姓名+推免資料”命名發送到郵箱:yjstm2011@126.com,附件1紙質版(本表格需要用黑色簽字筆本人手寫,一式兩份)及證明材料上班時間交學工部,逾期不受理。

材料包括:

    1、《太阳集团app首页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學位推薦資格申請表》(見附件1)及相關佐證材料複印件(複印件材料包括獎學金獎狀、發表的科研論文、競賽獎狀、四六級成績單等)

    2、《太阳集团app首页2015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學位推薦資格情況一覽表》(見附件2)(學生上交的本電子表格中内容必須與附件1中上交的内容相同,如遇到信息不同視為放棄申請。不得更改删減工作表模版。本表格有四個表格,請嚴格按照自身報名情況填寫)

    3、采用指名推薦或聯名推薦方式的同學須提交推薦信

  (三)學院以學生專業學習成績為主要依據,綜合考察學生的科研素質與創新能力,按1.5: 1比例确定推薦資格數,并進行資格排名,公示後按要求提交學校相關部門。

二、推薦條件

 (一)政治思想素質、科研能力、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方面,按《太阳集团app首页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學位資格的工作實施辦法》要求執行。

 (二)學習成績和學習能力方面,基本要求:

  1、專業基礎紮實,在本年級學生中課程成績排名在前50%。現2011級共302人(不含化學類(與香港理工大學聯合培養)的35人);

  2、文理工科四年制和五年制本科生,一至三年級第一、二學期或四年級第一、二學期的必修課成績有三分之一達到85分以上(含85分),其餘必修課程成績一般應達到80分以上(含80分),重考或重修後無不及格成績(重考或重修後的成績計算參照有關規定執行);醫科類四年制和五年制本科生,一至三年級第一、二學期或四年級第一、二學期的必修課成績應在本專業平均成績以上,原則上主幹課程低于70分的不得超過三門。

  3、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604分以上(含604分),或六級考試達到426分以上(含426分);

  4、學風端正,學習主動性強,有較強的鑽研精神,知識面較寬或在某一學科領域上确有突出成績,并積極參加第二課堂活動。

 (三)獎懲方面,基本要求:

  1、自本科入學到201441日前,至少獲得一次學校優秀本科生獎學金;

  2、在校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未受過任何處分。

三、其他推薦方式

  根據學校文件,各學院(系)可有條件地推薦少數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獨有培養潛質的學生,其中未達到推薦條件者的推薦為破格推薦。推薦形式如下:

 (一)指名推薦

  由我校院士、長江學者、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指導教師指名推薦,并由推薦者親自培養。每位推薦者原則上指名推薦1名學生。凡由知名教授指名推薦的學生,可直接獲得免試攻讀研究生學位的推薦資格。

 (二)聯名推薦

  由學生本科所在學院三位教授書面聯名推薦,僅适用于破格推薦類。凡由教授聯名推薦的學生,破格推薦條件原則上僅限未達到第二條(見:二、推薦條件)的其中一點條件要求。聯名推薦須經學院(系)免試生推薦資格遴選工作小組審批,并報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批準。

  指名推薦和聯名推薦的學生均按學校規定的程序進行公示,并占各學院(系)免試攻讀研究生學位的推薦資格名額。

四、成績計算

  課程成績計算時段為一年級至三年級第二學期。其他考核項目的統計截止時間如下:

 (一)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統計截止時間是201441日。

 (二)獎學金統計時間段是自本科入學到201441日。

 (三)學生發表學術論文、各類競賽獲獎等統計截止時間是201441日(須以正式文件公布的時間為準)。

五、關于選擇推薦類型的說明

 (一)學生隻能選擇“推内”和“推外”類型的其中一項。

 (二)對申請“推内”類型的學生,複試後若未被我校錄取(以研究生院公布或确認的名單為準)可二次申請參加“推外”類型。獲批準者,其排序在第一次申請“推外”類型推薦資格獲得者之後,并按所在專業的課程成績排名百分比進行排序,同時綜合考慮學科分布情況。

 (三)本科聯合培養項目的學生隻能申請“推内”類型,複試後若未被我校錄取不可二次申請“推外”類型。

六、其他原則

 (一)對申請“推外”類型的學生,須在獲得我校免試攻讀研究生學位推薦資格後,方可到教務處辦理有關手續。

 (二)獲得我校免試攻讀研究生學位推薦資格而未被錄取的學生,若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并達到我校錄取要求者,在同等條件下将優先錄取。

 (三)凡是被本校或外校接收的被推薦者,學校将不受理其放棄免試攻讀研究生學位的申請。

七、推免工作聯系人:

材料提交:李希娥     84110116     yjstm2011@126.com

政策咨詢:李淑君     84111835

成績咨詢:範文娟     84110025

 

                 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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