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app首页學院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辦法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校二級學院幹部隊伍的建設,建立更加科學、規範的學院幹部選拔任用制度和監督管理機制,促進學校教學、科研、學科建設的發展,根據中共中央《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教育部《關于深化高等學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太阳集团app首页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辦法》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選拔任用幹部的原則
學院選拔任用幹部必須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群衆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公開、平等、競争、擇優的原則,民主集中制的原則,依法辦事的原則。
拔任用幹部工作必須在學校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學院黨委(黨總支)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本單位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
二、任免審批權限
(一)學院下轄的系、所、中心(含挂靠單位)負責人,不定行政級别,其選拔任用程序按本辦法規定的相關程序執行,報校黨委書記辦公會審定。任免文件由學院黨委(黨總支)書記和院長共同簽發,以院長名義發文,并抄送黨委組織部和人事處備案。
(二)公共衛生學院下轄系和中山醫學院、護理學院下轄教研室負責人的選任,應在一定範圍内聽取群衆意見和征求院長意見的基礎上,由學院黨委(黨總支)擴大會醞釀,黨委(黨總支)會研究決定。任免文件由學院黨委(黨總支)書記和院長共同簽發,以院長名義發文,并抄送學校人事處備案。
(三)學院新設科研機構負責人的選任,根據《太阳集团app首页關于新設教學科研機構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中大組[2002]24号)和幹部任免的有關規定,由學院黨委(黨總支)擴大會醞釀,黨委(黨總支)會研究決定。以太阳集团app首页冠名的科研機構第一負責人人選,報學校相應職能部門(社科處、或科技處、或醫科處)審定後,以學校的名義發文任命;以學院冠名的科研機構負責人人選,由學院黨委(黨總支)書記和院長共同簽發,以院長名義發文任命。新設科研機構的負責人不定行政級别。
(四)學院科級幹部的任免,應在學校規定的幹部職數内,按本辦法規定的相關程序執行。拟任人選經學院黨委(黨總支)擴大會醞釀,黨委(黨總支)會研究決定後,學院辦公室主任人選報學校人事處審定并發文任免,其它行政系統的科級幹部以院長的名義發文任免,黨群系統的科級幹部以學院黨委(黨總支)的名義發文任免,并抄送學校人事處備案。
(五)學院科級幹部的定級,由學院黨委(黨總支)擴大會讨論提出建議人選,黨委(黨總支)會研究确定人選後,其中專職學生政工幹部的定級,報黨委組織部會同學生處(學工部)等有關部門審定,主管校領導批準,由黨委組織部行文;其他科級幹部的定級,報人事處會同黨委組織部等有關部門審定,主管校領導批準,由人事處行文。
(六)院團委(團總支)、分工會(部門工會)負責人等選任制的幹部,應按照有關章程和規定程序,通過民主選舉産生。選舉結果報學院黨委(黨總支)和學校相關部門審定後,由學校相關部門行文,并抄送學校黨委組織部和人事處備案。
三、幹部任職條件
學院下轄系、所、中心(含挂靠單位)負責人的任職條件,參照《太阳集团app首页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學院科級幹部任職的基本條件是:
(一)具備良好的政治素養、思想品德和較高的政策水平,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廉潔、勤政。
(二)熟練掌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理論和技能;有一定業務能力和組織能力;熟悉本職工作的範圍、任務、特點和工作規律,具有獨立解決本職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有較好的文字、口頭表達能力,能獨立撰寫重要的公文、文稿、工作報告、工作總結等。
(四)一般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曆。
學院科級幹部的定級條件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四、選拔任用幹部的程序
學院選拔任用幹部必須執行民主推薦、組織考察、讨論決定、公布任免和辦理任免手續等程序。
(一)民主推薦。選拔任用幹部必須經過民主推薦提出考察對象。民主推薦可采用會議投票推薦或個别談話推薦等形式進行。在廣泛聽取群衆意見和征求院長意見的基礎上,由學院黨委(黨總支)(擴大)會充分醞釀,确定考察對象。民主推薦的結果要作為确定考察對象的重要依據,但也要防止簡單地以票取人。
(二)組織考察。對已确定的考察對象,由學院黨委(黨總支)負責組織考察。幹部考察工作要按照上級和學校有關幹部考察的條例和規定,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績、廉,注重考察工作實績。考察工作必須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深入細緻,如實反映考察情況和意見,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三)讨論決定。學院黨委(黨總支)書記主持召開黨委(黨總支)擴大會議,對考察人選進行充分醞釀後,由黨委(黨總支)會研究決定。決定幹部任免事項必須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到會,并在充分讨論的基礎上,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超過應到會委員半數同意方能形成任免決定或任免建議。
(四)公布任免和辦理任免手續。按照學院幹部任免審批權限,屬學院審批的幹部由學院發文公布任免,并将任免通知、幹部任免審批表等材料報送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備案和歸檔;需上報學校黨委或學校職能部門審批或審定的,須将任免請示、考察意見和幹部任免審批表同時上報相關部門,按規定程序審批後辦理幹部任免手續。
五、公開選拔和競争上崗
公開選拔、競争上崗是幹部選拔任用的方式之一。 公開選拔、競争上崗工作在學院黨委(黨總支)的領導下進行,具體程序參照《太阳集团app首页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辦法》和人事處相關規定執行。
六、幹部的任期制
學院下轄系、所、中心等負責人實行任期制,任期一般為四年;院團委、院分工會(部門工會)負責人的任期,分别依據各自的章程規定執行。
七、紀律和監督
學院在選拔任用幹部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太阳集团app首页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辦法》中的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組織監督和群衆監督。
八、其它
(一)幹部職務任免調整後的有關待遇變更,一般從任免通知發文的下一個月計起。
(二)實體系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參照本辦法執行。
(三)本辦法由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四)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