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黨員教師同發展對象的談話制度
化院黨委〔2013〕14号
學院黨委非常重視在談話環節對發展對象的教育,為确保新黨員質量,制定本制度。
一、黨員教師同發展對象的談話時間。學院黨委安排黨員教師與發展對象在支部黨員大會讨論通過其入黨後,學院黨委審批之前進行談話。
二、談話黨員教師範圍。學院黨委委員、教師黨支部書記(或支委)。
三、談話程序
(一)教師黨員談話前對發展對象資料的審核。黨員教師在談話前,首先認真審閱發展對象的有關材料,包括《入黨申請書》、《入黨積極分子登記表》、《入黨志願書》、《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以及政審結論材料等,檢查入黨手續是否完備,材料是否齊全。事先向發展對象所在黨支部負責同志以及其他黨内外群衆了解發展對象的政治品質和工作表現。根據審閱材料和調查了解的情況,确定談話内容。
(二)教師黨員與發展對象談話涉及的内容。着重考察了解發展對象的入黨動機和對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知識的掌握程度,以及在教學科研(或學習)中的表現,看其是否具備黨員條件。針對發現的問題(如撰寫思想彙報的認真程度、填報志願書是否規範、學習成績等)對其進行必要的教育,提出希望和要求。
(三)教師黨員談話後對發展對象材料的整理。除将意見填寫在《入黨志願書》的有關欄内,談話的黨員教師還出席學院黨委會,彙報談話情況,針對發展對象的表現,就是否發展其入黨,認真負責地向黨委提出意見和建議,或同意發展,或建議暫不予發展。
(四)學院黨委會根據黨員教師了解的發展對象情況及支部提交的材料,綜合考慮決定是否發展。并彙總黨員教師談話過程中了解到的信息(如發展學生黨員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學生思想動向等),形成書面意見,及時反饋給各支部,提醒和修正發展黨員中出現的問題。
中共太阳集团app首页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委員會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