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請博士學位的學術成果規定
為不斷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特别是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學術水平,根據“太阳集团app首页學位授予工作細則 ”(中大研院﹝2003﹞4号)和“太阳集团app首页研究生院關于文科、理科博士生申請學位發表論文要求的規定”(中大研﹝2001﹞14号)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和學科學位評議組會議精神,對我院博士學位申請者在學期間完成的科研成果基本要求作如下規定。
第一條 博士學位申請者,在學期間完成的與學位論文相關的研究性科研成果應達到下列之一的基本要求:
(1) 在學期間所發表或錄用論文的SCI影響因子總和達到3.0或以上;
(2) 在學期間至少公開1項或以上的發明專利,且發表或被錄用1篇或以上的SCI收錄論文;
(3) 在學期間在J. Am. Chem. Soc.、Adv. Mater、Angew. Chem. Int. Ed.三大期刊上發表1篇或以上學術論文,署名為除導師之外的前兩名作者,且導師認定工作量已達到要求的;對于發表在影響因子大于上述三大期刊的其它期刊的研究性論文,由學位評議組審議确定;
(4) 為了加強化學工程與技術一級博士點建設,凡在AIChE J、Ind. Eng. Chem. Res.、Chem. Eng. Sci. 期刊上發表1篇或以上研究性論文,可以認定達到申請博士學位基本要求;
(5) 在學期間發表論文雖未達到上述要求,但經學生申請,導師親筆簽名明确認為該博士學位論文具有“重要學術創新或技術創新”,可以啟動博士學位論文雙盲評審程序。
雙盲評審包括二個方面,一方面是評審申請者學位論文是否達到博士學位論文水平要求,是否可以參加答辯;另一方面是評審申請者學位論文是否具有“重要學術創新或技術創新”。
申請人應在論文送審前提出申請,送審的學位論文經評閱專家明确認可達到博士學位論文水平要求的,可申請參加答辯;同時經三分之二評閱專家明确認可該學位論文具有“重要學術創新或技術創新”的,可申請博士學位,并提交學科評議組讨論審議;已啟動評審的申請人,1年内不得再依據(1)-(4)款申請學位,但下一年可再次依據(1)-(4)款申請學位。
第二條 對于第一條(1)-(4)款所規定的論文,必須是除導師以外的第一完成人,第一作者單位署名應為“太阳集团1088vip”或依托“太阳集团1088vip”運行的相關單位;已公開的發明專利應是除導師以外的第一發明人,專利權人應為“太阳集团app首页”。SCI收錄刊物的影響因子統計以最新公布的為準。
第三條 本規定自2012年開始施行,解釋權歸屬化學學科學位評議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