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1088vip科技計劃項目間接費用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關于調整國家科技計劃和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若幹規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财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幹意見》(國發〔2014〕11号)、《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财教〔2015〕15号)以及《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幹意見》(中辦發〔2016〕50号) 等文件精神,根據《太阳集团app首页科技計劃項目間接費用管理暫行辦法》(中大科研〔2016〕58号),充分發揮項目負責人的創新創造積極性,合規合理使用間接費用,公開公正安排績效支出,特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主要适用于我院教師獲準立項的理、工、醫科中央及地方财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以及其它有明确間接費用的地方或部門科研項目。
第三條 學院成立科研項目績效考核工作小組,負責審核科研項目績效支出申請,審議涉及科研項目績效支出的各類情況,考核科研項目進展情況并向學院黨政聯席會提出是否同意相關科研項目績效支出的建議。
第四條 間接費用是指學校主持或參與科研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發生的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主要包括學校和學院為項目研究提供的現有儀器設備及房屋,水、電、氣、暖消耗,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以及績效支出等。學校、學院、項目負責人按一定比例對間接費用進行統籌安排:
(一)項目間接費用總額的30%由學校統籌安排,主要用于學校為項目研究提供的現有儀器設備等使用損耗以及有關項目組織、實施、檢查等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
(二)項目間接費用總額的22.5%由學院統籌安排,主要用于學院為項目研究提供的現有儀器設備及房屋、水、電、氣、暖消耗,有關項目組織、實施、檢查等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
(三)項目間接費用總額的47.5%由項目負責人統籌安排,主要用于績效支出等。如需在間接經費開支辦公用品等,則相應減少績效費用。
第五條 科研項目在執行一年後,方可根據項目進展情況發放間接費用績效。其中,科研項目在中期檢查前績效支出不能超過50%,在項目結題前績效支出不能超過80%;項目未通過中期檢查的,暫停發放績效;項目結題未完成研究任務,或驗收結果考核為“差”的,不予發放剩餘的績效。
第六條 科研項目間接費用績效按如下流程發放:
(一)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項目負責人根據執行項目情況和預算,如實填寫并向學院科研秘書提交《太阳集团app首页二級單位發放科研項目間接費用績效支出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二)學院考核、審批、公示:學院科研項目績效考核工作小組依據相關規定以及項目計劃任務書(合同書)、預算書等,對項目進展情況進行考核,提出是否同意如期發放項目績效的意見。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參考學院科研項目績效考核工作小組意見,做出科研項目間接經費績效支出決議,并将相關科研項目的間接費用績效支出安排在本單位進行公示。
第七條 間接經費中如需開支辦公用品等費用的,經手人須在每月10日前将經過項目負責人審批同意的票據送學院辦公室審核和複核。
第八條 學院财務負責人和科研工作主管副院長為學院的科研項目間接經費财務負責人,科研項目間接經費賬号對學院全體教師開放。
第九條 本辦法暫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