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1088vip科研經費監管管理規定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學院科研經費管理,保證科研經費有效使用,根據《高等學校财務制度》、《教育部财政部關于加強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意見》(教财〔2012〕7号)以及國家、地方和學校相關政策法規,結合《太阳集团app首页科技經費管理辦法》(中大财務〔2012〕26号)、《太阳集团app首页科研經費管理細則》(中大财務〔2013〕2号) 、《太阳集团app首页關于加強院(系)等二級單位科研經費監管工作的若幹規定》(中大财務〔2014〕48号)與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指科研經費包括以學校名義取得的各類科技經費。按經費來源渠道,分為縱向科研經費、橫向科研經費、國際合作項目科研經費和其他科研專項經費。
第二條 學校取得的各類科研經費,不論其資金來源渠道,均為學校收入,必須撥入學校基本存款賬戶或指定專用存款賬戶,納入學校财務統一立項管理,集中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截留、挪用。
第三條 由學院院長領導,科研副院長具體負責在科研經費使用中行使審核監督職權,對學院科研經費進行監管。
第四條 科研項目負責人是科研經費使用的直接責任人,對經費使用的合規性、真實性和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項目負責人要熟悉并掌握國家關于科研經費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财務規章制度,依法、據實編制科研項目預算和決算,按照批複預算和合同(任務書)使用經費。項目負責人應自覺接受上級和學校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 學院根據學科特點和項目實際需要,合理配置資源,監督項目落實情況,為科研項目執行提供條件保障;配合财務、科研管理部門監督預算執行,督促項目執行進度,評價科研績效;落實學院科研項目及經費使用的其他各項管理工作。課題負責人對科研經費使用承擔使用和監管責任。
第六條 學院配合上級及學校科研、審計、監察等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專項檢查工作。
第七條 學院根據學校審計和監察部門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對學院科研項目實施抽查審計,監督項目負責人及學校各職能部門依照科研經費管理有關規定在其權責範圍内正确、合理使用和管理經費,并及時向學校上報審計報告。
第八條 學院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在學院内部以适當方式公開項目組構成、協作單位及人員組成、預算批複、預算調整、經費支出、外撥經費、資産購置等情況。探索建立科研項目經費支出明細、報銷票據分級公開制度。實行科研經費審計報告公開、整改情況公開、處理結果公開。
第九條 學院和項目負責人應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做好科研經費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防止科研經費使用中發生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對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應依照法律法規及時糾正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