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研究生院關于劃撥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教育部分相關經費的通知
研院〔2017〕25号
關于劃撥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教育部分相關經費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2016年度原物理科學與工程技術學院與原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研究生答辯補助費、2017級“申請-考核”制院系博士研究生新生複試費等研究生教育相關經費将由核算中心劃撥。詳情如下:
一、撥款标準及範圍
1、研究生答辯補助費:本次撥款的對象為2016年度原物理科學與工程技術學院與原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需劃撥答辯補助費的研究生。
答辯補助費的标準為碩士研究生2500元、博士研究生4000元。
2、“申請-考核”制院系博士研究生新生複試費:2017年實行“申請-考核”制的研究生招生單位,按照博士研究生實際報名且成功繳費人數劃撥,以每生100元的标準核撥。
二、撥款所入項目号及使用範圍
1、研究生答辯補助費撥至各研究生培養單位17110000經費項目。主要用于支付論文評閱和答辯所需的酬金、答辯中産生的餐費、差旅費等各種費用,報銷标準按《太阳集团app首页研究生學位論文評閱和答辯經費管理辦法》(2016年5月修訂)執行。
2、“申請-考核”制院系博士研究生新生複試費撥至各研究生培養單位15030000經費項目。主要用于組織複試工作的各項開支,包括命題酬金、改卷酬金、面試酬金、管理人員考務費等。
附件:
1、補撥2016年度原物理科學與工程技術學院與原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研究生答辯補助費分配統計表
2、補撥2016年度原物理科學與工程技術學院與原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研究生答辯補助費分配明細表
3、2017級“申請-考核”制院系博士研究生複試費撥款表
太阳集团app首页研究生院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