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研究生院關于2017年研究生論文答辯與學位授予審核的補充通知
稿件來源:研究生教務員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7-05-10
研院〔2017〕40号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根據《關于做好2017年論文答辯與學位授予審核工作的通知》,自2017年起,學校學位授予審核恢複為一年兩次,即每年6月、12月各一次。為做好2017年已到最長申請學位年限(最長學習年限)的研究生的論文答辯與學位授予審核工作,作如下補充通知:
1.2017年6月前未完成論文答辯的研究生仍可提出答辯申請,但必須于2017年9月30日之前完成答辯,逾期按自動放棄申請資格處理。
2.2017年9月30日之前完成論文答辯的學位申請人,學校将于2017年12月受理其學位申請,并按以下規則對其發表的學術論文進行審核:
(1)發表符合規定學術論文的時間不晚于2017年9月30日的博士、碩士學位申請(含往屆緩授學位人員的申請),按最長申請學位年限内的有關要求,即《太阳集团app首页關于博士生發表學術論文的具體規定》;
(2)發表符合規定學術論文的時間在2017年9月30日之後的博士學位申請(含往屆緩授學位人員的申請),按《太阳集团app首页關于博士生發表學術論文與申請學位的補充規定》。
太阳集团app首页研究生院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