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1088vip黨政聯席會議議事決策實施細則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太阳集团1088vip黨政聯席會議議事決策實施細則

第一章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學院内部管理,保證學院各項事業科學發展,根據《中國共産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産黨黨内監督條例(試行)》、《教育部關于推進直屬高校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和《太阳集团app首页學院(直屬系)黨政聯席會議議事決策規定》等相關規定,結合學院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學院黨政班子對本單位負有共同領導責任。黨政聯席會議是學院議事決策機構,學院的重大問題由黨政聯席會議讨論決定。

  第三條 出席黨政聯席會議的正式成員由學院正副院長、學院黨委正副書記和院長助理組成。學院黨政辦公室主任列席會議。院長、書記可以共同确定其他需要列席會議的人員。

  第四條 堅持在法律法規和學校學院規章制度的範圍内議事決策。堅持民主集中制,貫徹“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别醞釀、會議決定”原則。

 

第二章 議事決策範圍

  第五條 傳達學習、貫徹落實上級的重要會議及文件精神。

  第六條 讨論決定學院教學、科研、學科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學生教育管理、黨風廉政建設、實驗室建設、宣傳思想教育及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第七條 讨論決定學院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第八條 讨論決定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與廢止。

  第九條 讨論決定學院内設機構、崗位的設置、調整,權限範圍内的人事任免、幹部考核及推薦等重要事項。

  第十條 根據學校相關規定,讨論本學院學術委員會、教師職務聘任委員會、教育與學位委員會等職能委員會成員推薦名單,向學校提出推薦。

  第十一條 審議學院教職工年度考核、獎勵和懲處、福利待遇、出國、調動等教職工相關重要事項,關系學生權益的重要事項。

  第十二條 審議學院财務年度預決算、預算外大額資金(5萬元以上,下同)使用(不含科研經費和學校已有統一安排的學科建設經費)、大額儀器設備購置計劃、大額基建和修繕項目等。

  第十三條 讨論涉及學院安全穩定和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置事項。

  第十四條 讨論處理其它涉及學院建設、發展及師生利益的重大事項。

 

第三章 議事決策程序

  第十五條  黨政聯席會議一般每兩周召開一次,如遇重要、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第十六條 黨政聯席會議由院長或書記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條 黨政聯席會議的議題事前由黨政主要領導商議确定。凡需提交會議讨論的事項,需由學院黨政辦公室彙總呈報黨政主要領導審定,于會前将讨論議題分送與會人員;與會人員應提前了解會議内容,并做好發表意見的準備。

  凡提交黨政聯席會議讨論的事項,分管領導在會前要認真把關,重要問題應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對涉及多個方面的問題,應做好協調工作,取得比較成熟的意見後提交會議讨論決定。

  第十八條 在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工作部署出台前,應由學院相關職能委員會進行論證,或通過座談會等形式廣泛聽取學院工會、教代會、團委、學生會等組織的意見,取得他們的支持。

  第十九條 黨政聯席會議作出決策後,如需改變原決策,須由黨政聯席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凡經黨政聯席會議作出的決策,如需再次上會複議,須經院長、書記同意,并征得半數以上應出席會議人員的同意方可安排再次上會。

  第二十條 黨政聯席會議決定或決議的事項,按照集體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由分管領導組織落實,并承擔相應的責任。黨政辦公室負責做好決議(決定)落實情況的督促、協調、檢查、反饋工作,同時根據要求及時向黨政聯席會議報告落實情況。

 

第四章 議事決策規則

  第二十一條 凡需黨政聯席會議讨論決定的事項,任何人不得以其他決策形式替代。

  第二十二條 如遇緊急情況,且來不及召開黨政聯席會議,院長或書記可臨機處置,并在事後及時向黨政聯席會議報告。

  第二十三條 到會人數應達到或超過應出席人數的2/3方可開會。

  第二十四條 會議嚴格按照預定議題進行,實行一事一議。一般情況下,不得臨時增加議題或表決事項,尤其不得臨時動議重大議題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項。

  第二十五條 會議應充分聽取與會人員意見,需要決定的事項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會議作出決定,應采取表決制,表決可采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或記名投票等方式;出席會議的正式成員有表決權;會議表決事項,以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1/2為通過。

  第二十六條 會議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對每個議題的讨論、表決情況及最後的決定作出記錄。會議紀要由院長或書記簽發,發放的基本範圍為黨政聯席會議成員及列席人員,根據院長或書記意見可視情況需要适當擴大發放範圍。

 

第五章 議事決策紀律

  第二十七條  會議應執行回避制度。在讨論與本人及親屬有關的議題時,本人應當回避。

  第二十八條  與會人員對集體決策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或向學校反映,但無權改變,必須堅決貫徹執行。

  第二十九條  黨政聯席會議與會人員不得對外洩露應保密的會議内容及讨論情況。對違反議事決策紀律的人員,視情節按照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規定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2921日印發的《太阳集团1088vip黨政聯席會議議事決策實施細則》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