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1088vip助學金評定工作方案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做好我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勵他們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全面發展,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辦法适用于已通過太阳集团app首页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 評定組織

第三條 由學院成立學院評審工作組,負責助學金評定的具體組織和審核工作

第四條 院系以年級為單位,成立以輔導員任組長,班導師、學生代表擔任成員的評定評議小組,負責所在年級助學金的民主評議工作。在評議小組成員中,學生代表人數視年級人數合理配置,要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所在年級總人數的10%。認定評議小組成立後,其成員名單要在本年級範圍内公示,随時接受學生的監督。

第三章 評定程序

第五條 助學金評定工作與每年開學進行。學院評審工作組、年級評定小組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認真、負責地共同完成認定工作。

第六條 學院籌安排資助申報和評審工作。學院按學校分配的助學金名額、結合院系上學期末或近期已經評定的獎助學金項目,統籌做好所在院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

第七條 個人申請。經濟困難學生需提交助學金書面申請,所在年級輔導員根據實際情況分配助學金名額,組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捐贈方和學校的要求進行助學金申請,并指導學生填寫《助學金申請表》并提交《太阳集团app首页學生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及相應的證明材料。

第八條 年級評議。輔導員組織各年級認定評議小組根據學生提交材料認真審核,以學生家庭人均收入對照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标準,結合學生日常消費行為,以及影響其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情況,對每位申請者評分,按申請者得分高低,确定獲助者建議名單,并上報學院評審工作小組。

第九條 院系審核公示。學院評審工作小組審核通過後,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以适當方式進行公示(注意合理保護當事人隐私),對通過院系審議的助學金初評結果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條 提交相關材料。學院将助學金初評結果送學校學生資助基金管理委員會、資助團體或個人審批、備案。

第十一條 申請助學金者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品行端正,成績良好,家庭經濟确有困難。符合下述五種情況之—者(附有關證明)優先考慮:

()無經濟來源的孤兒或父母下崗,家庭經濟特别困難者。

()父母年邁、殘疾、喪失勞動能力或單親家庭,家庭經濟特别困難者。

()來自邊遠、少數民族地區,家庭經濟特别困難者。

()民政部門的優撫對象。

    ()由于特大災害、意外事故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經濟急劇下降,無法解決其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費用者。

第十二條 助學金的評定必須全面掌握條件,把握尺度,力求合理。如有以下情況之一者,收回其所獲助學金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弄虛作假,提供假證明者。

()有違紀行為,受到學校嚴重警告以上處分者。

()助學金不用于基本生活和學習費用者。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學院助學金評審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