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1088vip獎學金評選工作方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充分體現“公平、競争、擇優”精神,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全面發展,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根據《太阳集团app首页本科學生獎勵管理規定》、《太阳集团1088vip本科生綜合測評實施辦法》,結合本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的适用對象為太阳集团1088vip在讀的本科生。
第三條 各項獎學金的評選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實事求是的原則。
第二章 評定組織
第四條 學院設立學生獎勵工作小組,負責本院學生獎勵工作的評審工作。學院獎學金評定小組成員包括院黨委副書記、輔導員老師、學生幹部代表(保證每個年級至少有1人)。
第五條 學工部組織年級獎學金評選小組,小組成員包括:1)年級輔導員;2)本年級各班選派學生代表一名(學生代表須為不參與評選獎學金者);3)年級事務小組成員。
第六條 各班成立由班長、團支書、學習委員、普通學生代表(2人,需為不參與評選獎學金者)等人組成的班級獎學金初評小組,負責本班學業成績核算及綜合測評加分審核事宜。評選小組成員名單上報學工部,由學工部在學生工作網統一公示。
第三章 獎學金的條件、名額和要求
第七條 學生申請所有獎學金項目應該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堅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二)遵紀守法,評選年度未受任何紀律處分;
(三)學習成績優良,教務系統上的所有科目在參評年度内無第一次考試不及格科目;
(四)誠實守信,沒有無故欠繳學費、住宿費和水電費;
(五)關心集體,團結同學,熱心助人,積極參加學校、班級、宿舍等集體活動;
(六)積極參加公益活動;
(七)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努力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标準》,成績達标。
第八條 如因特殊原因申請緩考者、轉專業者,是否有資格申報獎學金由學院學工部規定。
第九條 評獎類别及名額
類别 |
金額 |
獲獎學生比例 |
一等獎學金 |
2000元/人 |
5% |
二等獎學金 |
1500元/人 |
10% |
三等獎學金 |
1000元/人 |
15% |
單項獎學金 |
800元/人 |
3% |
類别 |
金額 |
獲獎學生名額 |
Panasonic育英基金獎學金 |
3000元/人 |
1 |
許崇清獎學金 |
2000元/人 |
1 |
廣州賽萊拉生物基因工程優秀學生獎學金 |
1500元/人 |
3 |
三星獎學金 |
5000元/人 |
2 |
住友電工集團獎學金 |
3000元/人 |
2 |
時代地産獎學金 |
5000/人 |
1 |
上海和氏璧獎學金 |
3000元/人 |
6 |
金發科技獎學金 |
4000元/人 |
6 |
光華科技獎學金(優秀學生獎) |
1000元/人 |
3 |
山河獎學金(優秀學生獎) |
2500元/人 |
6 |
祁存謙獎學金 |
1000元/人 |
4 |
生益獎學金 |
一等獎5000元/學生/年,二等獎2000元/學生/年 |
14 |
安婕妤獎學金 |
4000元/人 |
20 |
儒興科技獎學金 |
2500元/人 |
4 |
山河獎學金(優秀論文獎) |
3000元/人 |
1 |
光華科技獎學金(優秀論文獎) |
2000元/人 |
1 |
類别 |
金額 |
獲獎學生比例 |
國家獎學金 |
8000元/人 |
按下達指标評選 |
國家勵志獎學金 |
5000元/人 |
按下達指标評選 |
第十條 根據第九條院系應申報的獎學金等級人數中如有小數點,則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來處理,如不足一人的算一個。
第十一條 各類獎學金獲獎學生基本條件(此處暫略)
(一)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單項獎學金
(三)國家獎學金
(四)國家勵志獎學金
(五)捐贈獎學金
第十二條 每位學生原則上隻能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或者捐贈獎學金其中的一項,校内優秀學生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其中一項,獲得校台灣、港澳僑優秀學生獎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獲得教育部台灣、港澳僑學生獎學金。
第四章 獎學金評選程序
第十三條 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一般在9月份評定上一學年的獎學金。
第十四條 各項獎勵的一般評選程序如下:
(一)學院應根據實際情況和本學年學校獎學金評定實施意見,制定學院獎學金評定實施細則,報學校備案。
(二)學生根據本人表現,對照各類獎學金要求和條件,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并填寫獎學金申請表。
(三)年級獎學金評選小組根據學院獎學金評定實施細則,對提出獲獎申請的學生進行統一評審,以年級為單位進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上報學院。
(四)學院學生獎勵工作小組評定通過獲獎學生名單,在學院學生工作網上公布,充分征求師生意見。無異議後,将各類獎學金獲獎名單報送學生處。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各項獎勵每學年評選一次。對參評集體和個人要嚴格要求,甯缺勿濫:
(一)凡受到學校紀律處分者,一年内取消評獎資格;
(二)在各項獎項的評選過程中,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其評獎資格,并不得參加下一年度的評獎;
(三)頒獎後,如發現獲獎集體或個人在參評時有任何不符合獲獎要求的,由學校取消其榮譽稱号,收回榮譽證書及獎金,并在全校通報;
(四)因本條第二、三項取消評獎資格後産生的空缺,不再補報。
第十六條 學生個人對獎學金初評結果有異議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學院提出複核。如仍存有異議,可向學校學生處提出核查要求。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學院學生獎勵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