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1088vip實驗室安全建設與管理工作檢查制度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實驗室是科學研究與人才培養的重要場所,為進一步加強我院教學科研實驗室建設,強化安全管理,保障教學科研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師生人身安全及财産安全,根據國家、地方和學校相關法規和制度,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中的“實驗室”是指全院開展教學、科研的實驗場所。實驗室安全工作包括實驗室準入制度與項目安全審核制度建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實驗動物管理、輻射安全管理、設備使用安全管理、用電安全管理、實驗廢棄物安全管理、消防管理,以及相關規章制度與管理機制建設、教育培訓等多方面的工作。創建安全、衛生的實驗室工作環境是全院師生員工的共同責任和義務。

 

第二章  實驗室安全管理體系及職責

  第三條 學院黨政聯席會集體是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院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院長領導下的分工負責制;根據“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實驗室安全責任人代表所使用實驗室與學院簽訂《太阳集团1088vip實驗室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責任書》。

  第四條 學院成立化學實驗安全管理委員會,由院長擔任主任,分管院長助理擔任執行主任,成員由系(所)、實驗中心、重點實驗室和有關專家組成。根據工作需要,委員會下設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小組,分管院長助理擔任組長。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全面貫徹落實國家關于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制定學院實驗室安全工作方針和規劃;确定實驗室安全工作政策和原則,組織制定實驗室安全工作規章制度、責任體系和應急預案;指導、督查、協調各相關實驗室做好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組織或參與實驗室安全檢查,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必要時報學校實驗室技術安全委員會研究決策。

  第五條 實驗室使用者是本實驗室的直接安全責任人,其職責為:負責本實驗室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結合科研實驗項目的安全要求,負責健全實驗室相關安全規章制度,落實值班制度;建立本實驗室内的物品管理台帳(包括設備、試劑藥品、劇毒品、氣體鋼瓶、病原微生物台帳等);根據實驗危險等級情況,負責對本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環保教育和培訓,對臨時來訪人員進行安全告知;定期、不定期搞好衛生和檢查,并組織落實安全隐患整改;結合科研實驗項目的安全要求,做好本實驗用房安全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第六條 在實驗室工作的所有人員(包括臨時來訪人員)均對實驗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負有責任。遵守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科研和實驗項目安全狀況自我申報工作,嚴格按照實驗操作規程或實驗指導開展實驗,配合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三章  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内容

第七條 實驗室準入制度與項目安全審核制度

    (一)進入實驗室工作的師生員工需接受實驗室安全知識培訓,參加學院組織的實驗室安全環保教育考試,考試合格者方可進入實驗室工作;了解實驗室安全應急程序,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等演練活動;知曉應急電話号碼、應急設施和用品的位置,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實驗室責任人要提高實驗室安全責任意識,切實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落實安全措施;嚴格遵守實驗室規章制度,配合實驗室管理工作。

    (二)建立科研項目安全審核制度。實驗室安全負責人要對存在安全危險因素的科研項目進行審核監管,涉及劇毒藥品、易燃易爆等高危科研項目要向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小組申報備案。

    (三)建立實驗室建設與改造項目安全審核制度。實驗室安全負責人在申報或批準同意新建、擴建、改造實驗場所或設施時,必須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加強實驗室使用者和設計者、建設者之間的交流溝通,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和環保的規範要求設計、施工;項目建成後,須經消防驗收,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條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

危險化學品的購置、領取、保管、使用、轉移和廢物處置等各個環節須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學校和學院的有關規定執行。對危險試劑藥品應嚴格管理、慎重使用,須嚴格執行學校“五雙”(即雙人保管、雙人雙鎖、雙人收發、雙人領取和雙人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發生被盜、丢失、誤用及中毒等安全事故。

  第九條 生物安全管理

各實驗室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學校的相關規定,不得在未達到生物安全标準的實驗室從事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生物安全一級、二級實驗室需向衛生主管部門備案。高緻病性病原生物實驗活動需在獲得認可資質的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開展。嚴禁在普通實驗室開展病原生物實驗活動。實驗室廢棄物處理嚴格遵循太阳集团app首页實驗室生物性廢棄物分類指引辦法操作,嚴禁将實驗中危險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中。

  第十條 實驗動物管理

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相關管理條例,在取得認可資質的動物實驗室從事動物的實驗研究、保種、飼育等活動,實驗人員必須通過動物實驗室相關培訓後方可開展動物實驗。嚴禁在普通實驗室開展動物實驗活動。

  第十一條 輻射安全管理

各輻射工作場所必須按照國家法規和學校的相關規定,在獲取環保部門頒發的《輻射安全許可證》後方能開展相關工作。輻射工作場所須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盜、防火、防水、防射線洩漏、防丢失和防破壞等措施;場所的入口處必須設置當心電離輻射警告标識牌和工作指示燈。加強放射源的采購、備案、保管、使用等管理,規範涉輻廢棄物的處置。輻射工作人員必須參加環保主管部門認可的輻射安全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并通過考核,應定期接受個人劑量監測、職業體檢及再培訓。

  第十二條 儀器設備使用安全管理

(一)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發現隐患及時清除,較大隐患應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并做好防護措施。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應有專人保管,定期進行校驗、校準和維護保養,并按要求做好使用和維護保養記錄。對冰箱、高溫加熱、高壓、高輻射、高速運動等有潛在危險的儀器設備尤其要加強管理。各類儀器設備都應有具體的操作規程并置于其近處,供随時查閱

(二)加強儀器設備操作人員的業務和安全培訓,按照操作規程開展實驗教學和科研工作。國家規定的某些特殊儀器設備和崗位需要持證上崗。

(三)實驗室應選用密封電爐、加熱套(碗、闆)、水浴鍋、油浴和砂浴設備等作為化學實驗的加熱設備,嚴禁使用開放式明火電爐。對于自研自制設備,要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并嚴格按照設計規範和國家相關标準進行設計和制造,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十三條 用電安全管理

(一)實驗室電器及其線路的安裝應符合《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等有關國家标準的要求。不得擅自改裝、拆修配電箱、電源插座等設施,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使用閘刀開關、木質配電闆和花線,不使用劣質或不合格的低壓電器産品。

(二)實驗室内應使用空氣開關并配備必要的漏電保護裝置,電氣設備應配備足夠的用電功率及合适的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電氣設備和大型儀器設備須保證正确的接零或接地,對電線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檢查并及時排除

  第十四條 實驗廢棄物安全管理

 實驗室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行業标準做好實驗室廢氣、廢液、固體廢物的處理工作,不得随意排放。化學廢棄物應按特性實行分類收集,并存放在專用容器中,按照學校的相關規定進行回收。劇毒、放射性廢棄物嚴格按照國家環保部門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置。生物性廢物和醫療類廢物(包括動物殘體等)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行業标準進行消毒、滅菌處理,分類收集存放,按照學校的相關規定進行回收。

  第十五條 消防安全管理

實驗室消防工作應以防為主,堅決杜絕漏水、漏電、漏氣等消防安全隐患。實驗室須配備便攜式滅火器械并定期檢查和更新。實驗過程中使用高壓滅菌器、電爐、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時需全程監控,易燃易爆物品需指定專人嚴格監管。嚴禁私自改動實驗室内電路或亂拉電線;嚴禁實驗室内吸煙;嚴禁私自用電進行取暖、燒水、做飯等違規用電行為;嚴禁在安全通道堆放物品,以免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六條 實驗室内務管理

(一)實驗室應建立衛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潔整齊,儀器設備布局合理。及時處理實驗材料、實驗剩餘物和廢棄物,定期清除室内外垃圾,不得在實驗室堆放雜物。

(二)嚴禁在實驗室區域吸煙、烹饪、用膳,不得讓與工作無關的外來人員進入實驗室,不得在實驗室内留宿和進行娛樂活動等。實驗結束或離開實驗室時,必須按規定采取結束或暫離實驗的措施,并查看儀器設備、水、電、氣和門窗關閉等情況。

  第十七條 安全教育及培訓

(一)學院定期組織開展實驗室消防疏散、滅火等演練活動,增強師生在火災中的自救互助意識,提升學院抗擊火災等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

(二)加強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豐富師生的安全知識,營造濃厚的實驗室安全校園文化氛圍,提高教職工、學生安全意識。

  第十八條 對以上條款未涵蓋的實驗室安全工作内容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章  實驗室安全檢查與報告

  第十九條 加強實驗室安全檢查與整改

(一)學院建立實驗室安全檢查制度,經常組織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督查。另外,由實驗室安全管理人員對實驗室進行日常巡查,及時發現安全隐患,督促提醒師生注意實驗室安全。

    (二)學院建立實驗室安全檢查台賬制度,記錄每次檢查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和隐患進行梳理,分清責任并積極整改;每次檢查結束後,須将檢查結果形成報告,報送學院化學實驗安全管理委員會,并予以網上通報

    (三)學院化學實驗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對全院實驗室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被檢查實驗室必須主動配合。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和存在嚴重安全隐患的實驗室,實驗室處将予以網上通報或發出《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

  第二十條 應急處理及報告

實驗室發生意外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保衛處和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事故所在實驗室應就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損失、教訓等向學院化學安全管理委員會提交書面說明,并主動配合學校保衛處、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組織的事故調查及處理。

 

第五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一條 實驗室安全工作是教師、實驗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年度(業績)考核、評獎評優的重要指标之一,也與學生評獎評優挂鈎,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批通過後執行,由太阳集团1088vip化學實驗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地方和學校相關法律法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