輻射事故的處置

發布人:網站管理員

(一)輻射事故處置程序(大于3.7×104 Bq,小于3.7×107 Bq

1) 迅速控制這一物質來減少污染;

2) 清理洩漏物時将無關人員疏散出這片區域;

3) 通知EHS辦公室;

4) 記錄最後檢查的結果來為适當的救助提供指示。

任何威脅生命或财産的事故一經發現應立即自救并報告學院EHS辦公室及學校保衛處。

(二)重大輻射事故處置程序 (大于3.7×107 Bq

1)按照實驗室緊急處置預案阻止輻射事故的蔓延;

2)疏散無關人員,直到清理工作或防護措施完成;

3)通知EHS辦公室:

a. 報告事故,說明是否需要緊急援助;

b. 安排援助并安排核查;

c. 記錄處置結果來以評估現有安全制度的完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