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安全标準
n 一級标準
不需要任何的安全規則。
n 二級标準
1)絕對禁止任何人長時間注視激光光源;
2)除非基于有益的目的并且照射強度和持續時間不超過允許的上限,否則嚴禁把激光 器對着人的眼睛。
n 三級标準
1) 不要将激光器對準人的眼睛;
2) 隻允許經驗豐富的人員操作激光器;
3) 盡可能使光路封閉。即使一層透明的擋闆也能防止人将頭或反光物品放到光路上。 擋闆應當設置在實驗的主光路和每一個次級光路的末端上;
4) 在激光的輸出端應當放置衰減器、起偏器和光學濾波器等,把激光的功率減少到最 小的使用水平上;
5) 約束好觀看者;
6) 應當使用警示燈或警報器指示激光器的工作狀态。當激光不可見的時,例如紅外激 光器,這一點尤其重要;
7) 不能允許使用激光追蹤非預定目标的汽車或飛機;
8) 隻在限定的區域操作激光,例如,在一個封閉沒有窗戶的房間裡。在門貼上防止警 告标識;
9) 光路盡可能要布置在遠高于或遠低于人坐着或人站着觀察時人眼的高度。激光器應 該牢固固定,确保光束隻沿着預定的路徑傳播;
10)在存在直射、鏡面反射光對人眼造成潛在威脅的情況下,必須始終對眼睛進行合理 的保護;
11)應當安裝一個鑰匙開關以減少在沒有經過同意的情況下人對實驗造成的幹擾;
12)絕對不允許用光學儀器直接觀察激光的直射光或者鏡面反射光,如在沒有使用提供 足夠保護的濾波片的情況下使用雙筒望遠鏡或望遠鏡;
13)移除激光光路附近所有不需要的光滑表面。不要使用反光物品例如信用卡檢查光線 的校正情況。 需要注意的是:物體的反射率是激光光束的波長的函數。
n 四級标準
1)所有在三級激光系統中列出的标準同樣适用于四級激光;
2)對這些激光的操作必須在一個局部的封閉的範圍内,在一個受控的工作場所裡,或者直接把光束引到外面的空間。如果完全的局部封閉不可能的情況下,門内的激光操作應當在一個不透光的房間裡,該房間的出入口安裝有互聯鎖,保證當門開着的時候,激光不能發出能量;
3)對所有工作在受控區域内的人員,合适的眼睛保護都是必須的;
4)如果激光光束的輻射足以造成嚴重的皮膚或火災威脅,在激光光束和人、易燃表面之間必須有保護;
5)在可能的情況下,操作監視設備或其他監視裝置應該選擇遙控裝置;
6)室外高功率激光設備,如衛星激光發射系統和激光雷達,必須保證在俯仰角及橫斷面範圍内到所需區域無阻擋且無非目标飛行器;
7)光快門,光偏振片,光濾波器應該僅允許經授權的個人使用。光泵體系中的閃光燈不允許照到任何可視區域;
8)可能的情況下支座應該是漫反射的耐火材料。當進行微焊接和微鑽孔的時候,如果有可能從工作區域引發出危險的反射光,則應該将其安全的包圍起來。使用顯微觀察設備時應該保證回來的反射激光在未達到危險線。